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25日电(记者刘磊)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25日晚发出公告,自2月25日24时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自治区一级调整为自治区三级。
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组长、卫建委主任许智宏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相关专家,对当前疫情形势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认真研判之后做出了此次响应级别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对103个旗县划分为4类风险地区,级别调整之后,内蒙古防控不松劲,将继续进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在农牧民工返岗复工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在就业服务、交通出行等方面也做出相应的保障。
据了解,截至2月25日17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5例,已治愈出院35例,仍在院治疗40例。自2月19日起,内蒙古已连续7天未报告新增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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