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行一年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开局良好,推进比较顺利,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总体符合预期,各方反应积极。
□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紧紧抓住信息披露这一核心,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切实负起核查把关责任,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取得了较好的试点效果。
自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以来,科创板运行已满一周年。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肩负着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承载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希望。
这一年,科创板开局良好,总体符合预期,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超过100家,总市值已破1.7万亿元。持续聚焦服务“硬科技”“新经济”,并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提供了宝贵经验。
运行总体符合预期
“开板一年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开局良好,推进比较顺利,主要的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总体符合预期,各方反应积极。”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钢6月11日在上海参加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时表示。
李钢介绍,截至6月5日,106只科创板股票较发行价平均上涨159%,交易活跃度较高,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达527万人。交易秩序良好,市场博弈较为充分。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多空双方充分博弈,科创板短期换手率较高,成交金额较大,但是随着机构间博弈增强,科创企业股价逐步回归理性,并开始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和真实的股价信号。同时,上市首日大幅上涨的趋势也在减弱,表明市场运行进一步稳定,股票估值逐步回归合理。
李钢表示,科创板坚守板块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发挥了示范作用。截至6月5日,科创板上市的106家企业总融资达1230.60亿元。“这些公司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研发人员占比明显高于其他市场板块,板块集聚效应正在形成。”李钢说。
专家表示,经过一年左右的试点,不少科创企业投资价值显现,为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价值投资和长线投资的重要标的。
服务“硬科技”“新经济”
从定位来看,科创板主要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因此,科创板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撑相关企业做大做强。
科创板尤其支持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的发展。
专家表示,“四新经济”本质是自主创新,具有渗透性、融合性、轻资产、高成长等特性。“科创板的设立让具备这些特性的企业获得了资金支持,投资者也愿意给予这些高成长企业更高的估值。”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
按照Wind一级行业划分,截至6月12日,在109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信息技术、医疗保健行业的上市公司分别为47家、24家,占总数的65%,体现了科创板较强的科技属性。
“透过‘四新经济’的概念和特征可以看出,科创板出发点就是为新兴产业、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等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通过市场行为,让更具优势的企业脱颖而出。”汇研汇语资产管理公司CEO张强说。
从实践情况看,目前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配套制度确立的科创属性评价判断机制,总体上是有效的。科创板已经支持了一批符合科创定位的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初步显现。也有几家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终止了发行上市审核。
专家表示,资本市场的高效运行能有效地刺激并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尤其在国家经济转型期,科创板聚焦“硬科技”“新经济”正顺应了这一时期的经济转型需求。
据了解,证监会将按照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统筹科创板发展与资本市场其他板块改革的关系。“支持科创板尽快形成一定规模,树立良好品牌和示范效应;支持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试验田’作用。”李钢说。
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提供经验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是注册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在陈雳看来,注册制下,企业只需根据自身特点对业绩风险、行业风险、公司治理等内容进行披露,而对公司风险如何、价值如何的判断则掌握在投资者手上。
过去一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紧紧抓住信息披露这一核心,并将其贯穿在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等不同层面,贯穿于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全过程。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切实负起核查把关责任,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取得了较好的试点效果。
在潘向东看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动优质企业多元化融资,提高科创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二是推动上市公司实现优胜劣汰,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建设;三是鼓励更多中小企业等优质经营性资产进入资本市场,改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广的高精尖创新经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四是对于欺诈发行等建立退市赔偿追索权等法律制度建设,有助于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
正是基于注册制在科创板良好的试点效果,监管部门决定将注册制推广至创业板。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到,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该任务由证监会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落地。未来,创业板将会接棒科创板,成为我国注册制改革的主战场,并进一步降低科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
李钢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新证券法和《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原则,在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下,稳步推进、分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
“具体举措有三项:一是持续推进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二是推进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三是在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经验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李钢表示。
科创板开板一周年,迈出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的最新一步。今年,中国资本市场走过了30年历程,标志着中国科技企业和资本市场进入加速换挡的新周期,也奏响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与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协奏曲的最新强音。(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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