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司法局,20多年的欠款问题终于解决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新民村村支书徐存国感叹道,为了完成提留统筹任务,上世纪90年代村里陆续向村民借款本息一直没有还清。
去年村里得到一笔补偿款后,经过林口县司法局近5个月的调解,新民村23位村民前不久与村里签订了调解协议,领走了23万余元欠款本息,了结了20多年的债务纠纷。
“多亏了这些年的普法教育,才能解决得这么顺利。”徐存国说。
而村民们向记者坦言,拿到的利息低于约定利息,他们并不满意。但通过普法学到的法律知识,他们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
林口县司法局多年来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抓住每个机会、利用一切空间、变换各种方式,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把普法工作抓出了实效,达到了成风化俗的效果。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林口县,实地感受了当地普法工作的氛围。
书画搭台 普法唱戏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几十幅各色字体的法治类书法作品展板,用中式装裱风格镶嵌在灰色的背景墙上。这绵延179多米的长墙就是林口县司法局精心打造的法治文化墙和德治文化墙,不少过路群众放慢脚步观赏着这些作品。
林口是中国书法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书法、连环画、油画、冰雪画、蚕翼绣创作全国闻名。有国家级美协会员8人、省市级美协会员70人,国家级书协会员8人、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30多人。
林口县司法局局长李艳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组织书画家创作了一批法治书画作品,将这些作品制成展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支持下,利用这些作品,建设了法治文化墙,充实了法治公园的内容。
“有学校组织学生到法治文化墙参观,有书法爱好者专门赶来学习欣赏。在推进书法文化的同时提高了普法工作的效果。”林口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仲崇波告诉记者。
多管齐下 做实普法
“都说陈强当年演黄世仁差点被看戏的战士枪毙,我们村里艺术团一位扮演虐待婆婆坏儿媳的演员真的挨了揍。”龙爪镇兴隆村村支书温秀芬笑着说。
温秀芬所说的艺术团是兴隆村一群爱好表演的村民自发组织的,名字叫做“夕阳红艺术团”。艺术团常年活跃在乡镇村屯,成为司法局普法工作的好帮手。
李艳告诉记者,林口司法局通过补贴部分经费充分利用夕阳红艺术团和阳光艺术团,用歌舞、秧歌、腰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德治和法治教育。助残日、三八节、村镇大集、国家宪法日都有他们的身影,每年演出几十场,观看的群众上万人。在演出的同时,普法工作人员还会在现场发放普法材料、提供法律咨询。
林口县司法局坚持送法下乡,在全县条件许可的村修建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同时,林口县还改装了两辆法治宣传车,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小分队,搭配执法部门下乡宣传,普法小分队已经走遍了全县。
多年的法治教育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林口县农村普遍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经济发展”的目标。
久久为功 成风化俗
“和谐之家”“仁爱之家”,百合花园小区的单元门上挂着不同的牌子。“这是单元楼长根据自己单元的特色和居民们的意见,给自己的单元起的名字。”李艳介绍。
走进小区大门,记者首先看到的是一座平台,上书“法治文艺舞台”。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这里是小区开展活动的中心,经常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和文艺演出。小区内的法治宣传长廊以扫黑除恶为主题,宣传主题随需要及时更换。
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小区的法治楼道,虽然是十几年的老楼,楼道整洁干净。一进楼道就是“七五普法进行时”普法主题宣传墙,各层楼道的墙上都挂着字画,内容从法律到国学,既有孩子们的涂鸦,也有具备相当水准的书画,都是居民们自己的作品。
百合小区是林口县法治楼院建设的典范,小区有16栋楼,1290多户居民。久久为功、成风化俗,通过长达10余年法治文化的建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法律意识已经融入每位居民的血脉。
法制日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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