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7月8日讯 记者郄建荣 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开通报10起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5起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部表示,今后将继续秉承“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原则,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推出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的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542次。
但是,疫情防控期间仍有企业恶意违法,甚至性质恶劣。今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等部门对天津市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经软管排入两个渗坑,两个渗坑内的污水中锌含量分别为2200mg/L、2600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限值1100倍和1300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除了天津这起案件外,四川德阳绵竹鑫利来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重庆长寿丁某某等人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江西景德镇余某某、韩某某违法填埋固体废物,浙江温州罗某等人通过渗坑方式倾倒危险废物4起案件均涉嫌犯罪。
生态环境部透露,这5起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其中,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对德阳绵竹鑫利来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案件已经立案,并将对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余某某、韩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余某某、韩某某违法填埋固体废物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另外5起案件,有的被按日连续处罚,有的企业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有的因违法情况轻微,且积极整改被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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