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深度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将采取哪些新举措?14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国家医保局近期公布的《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3540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到60%以上;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累计结存27697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缓解因病致贫、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但与此同时,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为此,需要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深度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基金安全红线。”这位负责人指出。
《意见》明确,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这位负责人表示,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首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
其次,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同时,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统筹地区及以上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此外,还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以及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等。
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意见》还强调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通过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等,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这位负责人表示。(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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