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15日通报了四川省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的问责情况,共有43名干部被问责,其中省管干部8名。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直接立案查处的首起地方政府违法批地案件。自然资源部强调,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及时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到底。对执法中存在的不依法查处、以罚代法、该移送不移送等执法不严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问题进行联合查处。同年8月,自然资源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有权单位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对涉案43名干部追责问责。四川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违规确权“河滩地”及相关问题清理整改工作。
据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涉及土地位于嘉陵江(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南充段沿岸的下中坝、清泉坝、桑树坝、雷祖庙、牛肚坝、河西坝、都京坝等7个坝区。
自然资源部指出,2009年至2017年,为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组织实施了违法批地行为:一是违规确权,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通过确权方式将上述7个片区共16187.63亩农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亩)确认为“河滩地”,将22268.07亩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二是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通过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块征地批文、混用增减挂钩项目批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违法批准征收7748.24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6007.83亩)。三是违法批准使用土地。通过供地、会议纪要等方式,擅自批准使用土地3339.09亩(其中耕地2785.52亩)。
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确权、批准征收、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违法。确认违规确权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施征收的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确认违法批准征收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已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依规处理。
“从近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河滩地’确权及违法批地问题在全国并非个案。一些地方对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地方认为问题症结主要是‘河滩地’没有经过转用审批直接供地,甚至认为在规划计划偏紧情况下,这种做法对于地方解决用地问题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件中,地方政府违规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土地、将农用地确权为未利用地以及违法批准征收和使用,规避转用征收审批、占补平衡及相关税费,突破规划计划管控,侵占生态空间,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同时,要以案为鉴,对照检查,全面检视本地区范围内有无“河滩地”违规确权及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要进行全链条清理,健全问题台账,研究分类处理意见,切实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土地执法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一味片面强调保障发展,在严格执法、保护资源方面有所弱化;有的片面强调土地执法属地管辖,省市两级执法人员长期不直接查案,仅停留在面上的督导督办;有的办案能力和斗争精神明显不足,绕开问题走,执法不严;有的缺乏上手办案的勇气和能力,对违法用地不敢“亮剑”,出现不会查、不敢查的被动局面。(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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