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关桂峰)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16日发布。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正式启动。新版积分落户政策主要对6个导向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对政策进行了修订。政策试行期间,已有1.2万余名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素芳介绍,新版《管理办法》和《操作管理细则》继续保持“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
一是对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年龄指标进行优化。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职住区域指标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避免了年龄超过45周岁申请人分值的断崖式下降。二是对创新创业和纳税2个指标进行精简。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加分,并优化部分奖项内容。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为倡导持续稳定纳税,将个税纳税额调整为近三年每年10万元及以上。三是对减分内容进行调整,将涉税违法行为和行政拘留处罚扣分内容明确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已通报处理了11名弄虚作假人员。根据《操作管理细则》,在落户公示阶段扩大拟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除年度总积分外,还拟公示本人各项指标的积分分值,便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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