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王国”违建被9次行政处罚仍未有效制止,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终将其拆除;矿业公司退出湿地自然保护区不算完,检察督促其生态环境修复;行政机关制止破坏环境违法行为不力,检察机关毅然提起公益诉讼……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专项行动中检察公益诉讼10个典型案例。
跟踪督导拆除违建
在这10个案例中,第一例“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法莉兰童话王国’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尤为引人关注,行政机关曾先后对其作出9次处罚,仍未有效制止项目施工。
据了解,河南省郑州某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一个占地370.68亩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儿童游乐公园。
“童话王国”建设过程中,惠济区国土局、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古荥镇政府等9次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但“童话王国”仍继续施工,并建成投入运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威胁黄河行洪安全。
今年2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省河长制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后,通过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郑铁院组成专案组,通过赴实地勘察现场、调取行政部门执法相关证据材料、询问相关证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在此基础上,郑铁院向古荥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涉案企业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设施;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恢复受损土地生态;严格规范履职,切实保护黄河滩区环境资源;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郑铁院积极与相关责任主体沟通,跟踪督导三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职,组织区政府及河长办、镇政府、环保局等到现场查看整改进度,并向涉案企业释法明理。到今年6月底,“童话王国”全部拆除,370多亩被占用土地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提起诉讼督促履职
对于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履职不到位、不给力的,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这10个典型案例中,就有两起提起诉讼的案例,分别是甘肃省岷县“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安全案和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武家大沟堤坝毁坏影响行洪安全案。
在甘肃案例中,一建筑安装公司在未经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黄河支流河堤上违规修建观景台,并一直以“慕丽水岸”茶楼名义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岷县综合执法局在收到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后,虽然也采取了下发《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措施,但是在违法建筑依然没有被拆除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导致公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岷县人民检察院以岷县综合执法局未能依法完全履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实现了保护公益的目的。
在山东案例中,黄河支流两岸堤坝被毁。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恢复堤坝原状。之后水利局回复称,已对损毁河段进行了整改修复,共修复河岸线2757米。但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测量发现,北岸810米左右被毁堤坝及南岸被毁堤坝未予修复,北岸临时应急修复的2757米河岸线亦未按原设计标准修复到位,无法满足设计标准和防汛要求。
于是,东营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东营市水利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监管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其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被毁坏的堤坝予以修复,恢复原状。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求。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生态修复不到位的公益损害情形,督促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以点带面,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河南省三门峡市两矿业公司违规采矿破坏黄河生态环境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件。
两矿业公司在开采铝土矿中均存在部分侵占河南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情形,在开采方式上存在违规开采行为,造成矿区内水土流失、矿山裸露,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虽然两矿业公司后来退出了湿地自然保护区。但退出之后,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人民政府及所属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未能充分履职,受损土地长期没有得到有效修复。
今年3月,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先后向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根据黄河湿地生态破坏情况责令两矿业公司完善涉案两个矿区的生态修复方案,做好涉案两个矿区生态恢复的监督、验收工作,确保整改到位等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三门峡市及湖滨区、陕州区政府高度重视,组成市长、区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分别制定了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方案、开展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两个矿业公司也按要求编制了经专业机构评审的综合整治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截至目前,湖滨区铝土矿区共投入资金2075.2万元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292亩,复植各类树木作物25万多棵,播撒草籽7800公斤。陕州区铝土矿区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治理面积8461.262亩,复植各类树木31万多棵,撒播草籽3900公斤,回填废弃矿坑2.2万立方米。
长效机制重在预防
修复固然重要,如何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一再发生,更是重中之重。在四川省若尔盖县白河唐克镇段河道垃圾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案中,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
本案中,黄河一级支流白河若尔盖县唐克镇段堆放了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造成严重污染。若尔盖县唐克镇人民政府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社会公共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
今年3月,若尔盖县人民检察院向唐克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白河河道内堆放的两处垃圾进行清理;为避免清理后再次出现在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收到检察建议后,唐克镇政府迅速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并邀请县级河长、检察院、河长办负责人参会,对问题形成的原因、如何整改、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作出了专题部署。唐克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附近村民、僧人对该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转运。此外,镇政府还将河道检查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专门聘请了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河道日常垃圾的清理工作。
今年4月,若尔盖县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白河桥上游右岸堤防沿线河道干净整洁,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沿河随时巡查并清理零星垃圾;索格藏寺院路对面山沟处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并复土,设有较为完善的垃圾处理设备。
法制日报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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