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和因灾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生活困难,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制度兜底、实施急难救助、巩固兜底脱贫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
根据《通知》,将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和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致贫返贫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合理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居民,也将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记者 叶燕 邓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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