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任琳)以行业协会为掩护,雇用武校毕业生充当打手,强抢工程。8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等罪名,依法对陈某、徐某等55人提起公诉。
萧山区检察院查明,2008年,陈某、徐某合伙在萧山区开设一家未经注册的公司,由徐某出资、陈某负责开展追债业务。两人招纳某武校毕业的迟某、胡某作为打手,共同追债,之后又招揽李某等人入伙。2009年,陈某、徐某又以另一家没有注册的市政工程公司的名义,进入当地土方行业。直到2009年12月,陈某、徐某才注册成立了一家市政工程公司。公司成立后,为承接土方工程、排挤竞争对手,陈某、徐某继续雇用迟某等一批武校毕业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作为打手,以堵门、打架斗殴等方式强抢土方工程。同时,陈某等人还安排人员专门负责联合当地村霸、拉拢公职人员,为犯罪组织扩大影响力。此后,陈某等人的公司基本垄断当地某区块内的土方工程。其间,陈某等人还策划实施了恶性伤人事件,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3年5月,杭州市萧山区渣土行业协会成立,徐某任副会长。为进一步垄断控制某区块土方市场,徐某将原来雇用的打手安排到渣土协会的稽查队上班,并支付工资。2017年5月,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成立了渣土协会,徐某任会长。其间,其利用办理渣土准运证必须先由渣土协会盖章同意的规定,刁难竞争对手,故意设置障碍,不让其他公司加入协会,使得竞争对手无法办理渣土准运证,再指使萧山渣土协会稽查队长杨某等人阻拦工地出土,恶意举报竞争对手违章运输,利用职务便利,排挤竞争对手、抢夺土方工程。
2016年上半年,陈某与徐某因利益分配产生矛盾,后二人商定,现有的市政公司归徐某,陈某分得1600万元。分立后,徐某继续利用打手暴力强抢土方工程,为犯罪组织服务。而陈某在2016年6月,以前妻名义成立新的市政工程公司,继续掌控某区域土方工程。陈某大力扶持跟随自己过来的打手,以公司和个人分别出资,用公司名义按揭购买工程车,公司负责统一安排运输业务、付加油费和保险费等,年底统一结算,待按揭还款完毕,车辆就归个人所有的方式,鼓励打手们购买工程车。打手们逐渐成为“车队长”,公司也迅速发展壮大,变本加厉强抢土方工程,为犯罪组织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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