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草坪、花坛、路灯、监控探头、整齐划一的楼房……这可不是城里某个小区的环境,而是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蓝田宋家村的村容。临近国庆,村子里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望着高高挂起的红灯笼,78岁的村民宋接富高兴地说:“现在村子里美得跟画一样,建了红旗干部学院,又搞了民宿,日子越过越红火。”
改变,源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4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2015年1月,《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试点阶段。
2015年3月,余江作为全国15个、江西省唯一一个试点县(区),率先在全域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以来,余江区紧紧依靠群众,坚守改革底线,949个改革试点村基本完成宅改任务,共退出宅基地35937宗4802亩。构建了一套覆盖区、乡、村组,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出一条完善乡村治理、强化基层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在农村,有两件事不能干:一是挖人祖坟,二是拆人房子。谁要敢动这两样,就算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急眼。”回想起改革之初的情形,蓝田宋家村宅改理事会理事长宋志强感慨不已:不少村庄核心区域,危旧房、空心房以及废弃的禽畜舍、猪牛栏、露天厕所遍布,可房主不拆不退。无奈之下,新房争相挤占粮田,村庄就像摊大饼,面积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则是村庄整体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无法建设,甚至没一条像样的村道。
“不动,是维护农民权益;动,也是维护农民权益。关键在于怎么动,动得合不合理、公不公平。”在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局长聂荣华看来,难题并非无解,一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坚持群众路线。这两个坚持,成为余江宅改的核心理念。
在推进宅改中,余江区“一把尺子量到底”,按照“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由各村在法定范围内确定统一面积标准,坚决清退多占;对历史形成的超面积多占且确实无法退出的,一律由村集体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自行收费调整;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头拆除超占面积,退出多余宅基地。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办,在全区1040个自然村选取了5018名肯吃苦、有担当、讲奉献的理事,建立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了理事会全新的职能和概念。“理事会坚持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法,让群众在资金使用上有知情权、村庄规划上有话语权、村庄建设上有表决权、项目招标上有监督权,这样一来,群众参与改革的心齐了、气顺了,劲自然就足了。”宋志强说。
“从心里感激党和政府,感谢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个好政策。”说起宅改带来的好处,余江区杨溪乡墩上村墩上小组村民陈小保满脸喜悦。陈小保很早就有建新房的愿望,但因为原来宅基地都是东一家西一家的,很难协调,一拖就是四五年。自从实施宅改试点以来,宅基地由村里统一分配,他很快分到了120平方米的宅基地,盖起了新房。
余江区将宅改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一边拆旧、一边建新,让村民感受到更多获得感。截至目前,新修村内道路526公里、沟渠539公里,新增绿化面积946亩,完善了农村进村道路、供水供电、信息通信、文化休闲、教育卫生、幸福楼等公共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同时,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出台了住房、教育、就业、创业等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户,政府提供价格优惠房源,保留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留其15年后回村建房的资格权,消除村民退出进城的后顾之忧。
改革效应初显,余江顺势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统领,“一改促六化”,统筹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等“六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如通过盘活利用退出宅基地,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淘宝等新产业,让农村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提升了宅基地资产价值,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我们将继续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13项改革试点,倾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升级版’,探索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群众的传统农区试点经验。”聂荣华说。
经济日报记者 赖永峰 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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