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预付卡“卡跑跑”现象,关键要从源头上监管,引导预付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这是绝大多数手持预付卡的消费者在遇到老板“跑路”时的第一反应。
最近,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韩先生“犟”了一回,使出浑身解数“追讨”余额,但至今仍未有结果。健身房老板“跑路”是预付卡“卡跑跑”乱象的一个缩影。
如今,预付消费成为不少商家“拴住”消费者的模式,办卡费用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然而,一旦关门“跑路”,消费者想退卡要回余款相当困难。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介绍,企业“跑路”往往有“套路”:先以管理问题、消防检查等理由暂时停业,然后一跑了之。
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营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集金分析称,如果企业主观上没有打算履行合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办卡人财产,就构成合同诈骗罪,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但如果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停业,则依据破产法处理,不构成犯罪,消费者想要回余款就比较难。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在销售预付卡时,并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仅在其系统内登记消费者相关信息,即使签订书面合同,也多是由商家提供的格式文本。
邱宝昌分析说,在资金链出现问题时,部分商家为了拖延时间或躲避惩罚,宣称相关数据及网站信息已丢失,消费者所持有的充值卡内余额也就无法核实。这种“似跑非跑”的行为,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为了不到1000元余款,找了那么多部门,折腾来折腾去,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折腾出个结果,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韩先生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消费者维权成本常常比较高。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消费者赢了官司,也可能会遭遇执行难。
刘俊海表示,事后维权毕竟是被动之举,杜绝预付卡“卡跑跑”现象,关键要从源头上监管,引导预付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提出,“有必要设立预付卡行业准入制度,提高预付卡发行门槛,经营者要取得发卡权,应交付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造协同监管、精准监管、功能监管、全覆盖监管新格局,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尽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刘俊海说。
新华社记者 魏玉坤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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