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0月23日电(记者孙亮全、胡靖国)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耿建平、耿威龙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共26人,其中23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耿建平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告人耿建平通过经营矿产、非法采矿等方式积累资金,攫取了巨额财产,于2005年8月成立古交市四心煤焦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当选耿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08年10月购买大巴车开始经营古交到太原之间的公路客运。被告人耿建平、耿威龙等人以其控制经营的公司和耿家庄村两委为依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古交往返太原的客运经营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被告人耿建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婚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耿威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6个月到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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