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谌贻琴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炳军同志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李炳军同志简历
李炳军同志,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山东临朐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山东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91年5月,化工部办公厅干部;
1991年5月至1991年6月,任化工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一组二秘;
1993年9月至1994年5月,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一组副组长;
1994年5月至1997年8月,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一组一秘(正处级)、副组长(兼);
1997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
2000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国务院办公厅正局级秘书;
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部长级秘书;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江西省副省长;
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
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井冈山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
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井冈山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
2020年11月起,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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