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已达94%,1327万户5873万人实现集中供水入户。接下来何时实现全广东省自然村集中供水?
12月5日,记者从全广东省农村供水与水费收缴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了解到,全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将分三步走,最终在2025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广东省还将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按国家要求,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明年底前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部达标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基层民生。数据显示,通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广东省共建成5.89万宗各类农村饮水工程,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1.5%,农村集中供水入户率达85%。全省纳入规划的15.5万个集中供水自然村,已有11.6万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75%。农村饮水在得到基本保障的基础上,不断朝着吃上放心水、干净水的目标迈进。
然而,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农村饮水工作还存在明显短板,集中供水尚未实现全覆盖,现有的供水设施建设标准普遍偏低,部分地区水费收缴和工程管护机制不健全。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立水费收缴制度的仅有40%。
记者从会议了解到,按照2020年基本建立、2021年全面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体系,2025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的目标,接下来,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将分三步走:
一是2020年6月底前,要解决70.8万户、17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2020年底前,实现2277个省定贫困村约1.9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全覆盖,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基本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机制,三是2025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根据会议部署,全省有建设任务的80个县需在12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自然村集中供水实施方案;对部分供水设施简陋、建设标准低、水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要研究达标建设措施。对可以通过规模化水厂供水的村庄,优先选择管网延伸供水;条件不允许的农村,再考虑采用小型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各地要将农村供水和城镇供水统筹考虑,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广东省正抓紧制定《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
除了供水工程建设进村入户,如何管护好供水设施,保证水质?
“水费收缴不到位直接导致供水工程管护投入不足,失修失管现象较多,不同程度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指出。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时提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不久前水利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提出,要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建立有偿用水机制,全面开展水费收缴工作。
按照水利部要求,2019年底前,以县为单元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要全面定价;2020年4月底前,千人以下供水工程要全面定价;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水费收缴;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按供水成本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农村水价
农村水费怎么收?根据广东省会议的部署,要按供水成本征收水费,压减、核清供水成本,科学核定水价。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水价应能覆盖供水成本,企业化运行的工程还应适当考虑利润。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应适当简化程序,由村委会、管水组织和用水户代表等协商确定。
在制定水价方面,按照供水成本、至少是运行成本,因地制宜分类定价,鼓励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式水价。可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单元,逐一做好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工作,也可以市县为单元,统一进行供水成本核算并制定农村供水区域指导水价。今年12月底前核定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价。
广东省将强化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市、县政府是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供水定价与水费收缴的目标任务。据悉,水利部将对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进行现场暗访和随机抽查,对水费收缴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记者 谢庆裕 见习记者 黄鸿基 通讯员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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