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2月25日电(记者卢羡婷)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广西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2016年至2020年11月,广西法院一审新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335件454人,已结案333件,判处罪犯452人,结案率99.4%,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然而,以权谋私、贪污冒占等扶贫腐败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介绍,从当前审理情况看,扶贫腐败案件多发于基层,涉及产业发展、生态补偿、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等领域。
广西依法加强扶贫腐败案件监管力度,对于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环节和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等扶贫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如岑溪市民政局原局长黄立波受贿427.43万元,贪污20.5万元,挪用公款40万元,被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20万元。
此外,广西继续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和财产刑适用力度,依法确保财产刑与犯罪数额、赃款追缴相适应的同时,兼顾财产刑的可执行性,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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