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是档案法自1988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推进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成为新版档案法的亮点。
新修订的档案法,从现行法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内容更加充实完善。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为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新修订的档案法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同时要求档案馆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推动制定已开放档案利用便民措施。
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杜梅:“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利用已开放档案,那么只要公民出示身份证,你要是外国人,我们这次也是平等对待,对于开放档案的利用,那么外国人你要有护照,如果你代表组织去有比如说介绍信等等,那么只要拥有这些合法的证件,就可以利用已开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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