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再次将其持有的1130万股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股权挂牌转让。
该项目自2019年1月7日起挂牌,截止日期为2月1日。
这已经是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第二次将其持有的永安保险的股权挂牌转让了。
上一次是2018年11月9日,西飞集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信息,公开转让1130万股永安保险股权,占永安保险总股本的0.38%。转让底价4232.37万元,挂牌结束时间为12月6日。
挂牌月余,无人问津。西飞集团此次以3810万元的底价转让,较上次报价少了422万元。
业绩下滑、风险评级下调
永安股权一度流拍
根据永安保险2017年年报显示,永安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4.86亿元,和上年同期的90.65亿元相比下降6.39%;实现净利润3亿元,和2016年的6.03亿元相比下降50.25%。
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仅9146万元,保费规模负增长6%,在同规模的中型产险公司中,排名倒数。安邦财险和众安在线增速超50%
(单位: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业绩的下降,永安保险的风险综合评级也被监管层下调为C类。
根据其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47.84%,和上季度末的247.03%相比,上升0.81个百分点,依然满足监管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却从一季度末的B类被降为C类。
据业内人士说,一般来说C类公司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
从永安保险的数据来看,其显然不属于第一类,那只能是第二个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永安保险成立于1996年,迄今已有22年历史,其控股股东为陕西国资委。
从股权结构看,永安保险的股东中云集了陕西延长石油、平安银行(行情000001,诊股)、上海复星等众多大咖,但是也仍然阻止不了西飞集团退出永安保险的决心。
屋漏偏逢连夜雨
2019年开年收罚单
2019年刚开年,银保监会就1月4日开出百万罚单剑指两家财险公司,其中一家就是众安保险。
由于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项违规行为,永安财险接到了累计50万元的罚单。
除此之外,银保监会对时任公司副总裁的顾勇和公司战略规划部执行总经理上官宗科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因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对公司董事长陶光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随后,永安保险在自己的官网上对该处罚进行了公示。
此次处罚合计59万元。
拒绝监督检查
董事长罢免总裁细节曝光
银保监会表示,2017年12月4日下午,检查组按照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以下简称确认会)时间定为12月6日上午9时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总裁蒋明和统计负责人顾勇参加会议。
在已知检查组进场情况下,永安财险仍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解聘蒋明同志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12月4日晚,检查组得知永安财险将于同一时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拟解除总裁蒋明的职务。因此,检查组临时变更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
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的冲突和解除蒋明总裁职务的议题将影响检查工作的开展,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定,并将相关建议转告董事长。
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董事长陶光强,要求适当延后董事会临时会议。陶光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
12月6日上午,确认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和总裁均缺席确认会,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银保监会表示,永安财险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永安财险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陶光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编制虚假报告被罚
永安是“惯犯”
除不配合监管外,永安财险编制虚假报告的行为也被银保监会点名。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2017年1—9月,永安财险总公司、省公司及所有开展车险业务的地市级分支机构的车损险、车损险附加险、商业三责险和商业三责险附加险相关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等14个财务类指标的148个明细科目未按照监管要求据实统计,设定取数规则不当,导致公司向银保监会报送的明细数据不真实,形成编制虚假报告的事实。
银保监会认为,时任永安财险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顾勇为统计负责人、时任永安财险战略规划部执行总经理上官宗科为统计工作部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银保监会对永安财险罚款2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顾勇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上官宗科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这并不是永安财险第一次因为编制虚假报告受罚。2017年10月,永安财险也曾收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因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这一项罚了35万元。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信息,在2015年至2016年7月期间,永安财险新渠道业务部虚假列支车船使用费和公杂费,合计86.84万元,用于向2494名续保客户发放加油卡、电话卡、车载应急物品等礼品。
尽管永安财险向保监会提出了陈述申辩,不过,保监会并未“手下留情”。对时任永安财险总经理的蒋明作出警告并共计罚款14万元,对永安财险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这一项罚了35万元。
根据以往的行政处罚的记录来看,永安保险确实存在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人事变动频繁等问题,在声誉风险上存在很大的风险。
此次西飞集团能否成功脱身,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