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消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 为落实《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
职工应按照授权承诺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职工本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仅需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即可办理,授权承诺可当场确认;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仍需单位经办人办理外,其余提取事项职工本人也可申请办理。
此外新增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其中包括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措施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来源为金融界财经频道的作品,均为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媒体转载,否则视为侵权!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