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昝秀丽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史上第五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观察人士认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开出市场化、多元化、法治化、强化投资者保护四剂“良方”,僵尸企业、空壳公司“久拖不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常态化退市机制料加速形成。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资本市场建立30年来,退市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尽管如此,我国上市公司“退市难”饱受市场诟病,主动退市、市场交易类强制退市案例更为少见。只有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资本市场才能保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状态。2020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成为实施第五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关键。沪深交易所此次发布退市新规,则标志着上市公司退市步入新阶段。
首先,上市公司退市将步入结构合理新阶段。一方面,顺应实施注册制大趋势,新退市标准不再重点针对连续亏损公司,但对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空壳公司的退市刚性增强,将有效解决“久拖不退”问题。另一方面,重大违法退市指标体系将更加完善,欺诈发行、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将被坚决出清。
其次,上市公司退市将步入多元退出新阶段。本轮退市制度改革明确提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的改革思路。借鉴国际经验,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途径将进一步丰富,强制退市制度安排将逐步完善。
再者,上市公司退市将步入强化监管新阶段。要解决退市“刚性”不足问题,强化退市监管力度是重要保障。一方面,在新证券法背景下,本轮退市制度改革强化法治保障,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退市风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退市将步入加强投资者保护、凝聚合力新阶段。在退市制度落地过程中,立体化追责体系将与投保制度配套相结合,监管部门将综合利用诚信档案、监管措施等多种工具,在尽量减小投资者损失前提下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体化追责,“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即将开启。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央地合作,完善退市通报、沟通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的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有利于凝聚各方合力。地方政府将更好地发挥维稳主体责任,稳妥处置退市相关风险。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退市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场各方应凝聚共识,提高包容度,多一份理解与支持。可以期待,退市制度改革仍将循序渐进推进,常态化退市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资本市场生态将加速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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