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法律对“礼品券”设置费用和有效期限制可能会给该州几种类型的开环预付费产品的提供商带来很大麻烦,甚至可能使某些类型的产品无法在纽约提供,根据行业专家的说法。
该法律由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于9月签署,并将于圣诞节生效。该法律对纽约《一般商业法》第396-i节进行了修改,涉及“接受未过期的礼券”,有效期从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礼品券必须处于休眠状态,然后才能收取服务费。该修正案还要求,如果消费者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或在签发后的总共36个月内)出示要使用的礼券,则在休眠第24个月后收取的任何费用应退还至礼券余额。最后,该法律禁止发行后超过五年的礼品券,并为卡更换程序设置了新的披露要求。
一个主要问题是,纽约的《通用商业法》对“礼品证书”的定义相当广泛,这意味着即使是不符合礼品证书公认定义的产品,例如礼品卡,会员卡,奖励卡和促销(LAP)卡,和GPR卡-如果它们每月收取“服务费”(法规中未定义的期限),则可能属于新要求的范围。“礼券”的极其广泛的定义通常包括所有开环的预付卡,但专门雕刻的除外,包括附在存款帐户上的借记卡;预付费电话卡;某些保健卡,例如FSA卡和HSA卡;受抚养人报销账户;预付折扣卡;和工资卡。
但是,新修订并未涵盖所涵盖产品的设计和业务模型。例如,用于LAP卡(如回扣卡)的业务模型通常基于较短的到期日期(通常在3到12个月之间)确定。根据行业观察家的说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提供商将必须将LAP卡的寿命延长至36个月,这使得收入模型无法正常工作。因此,许多类型的LAP卡可能会在纽约停止提供,从而迫使促销奖励通过纸质支票支付(提供商和消费者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或完全被淘汰。
另一个问题是法律的时机。新的修正案直到9月下旬才最终确定,并于12月25日生效,目前许多在纽约零售商的货架上预付的预付卡产品将很快违反州法律。这些卡大概必须从商店的货架上拉出并更换。
考虑到新法律带来的复杂性,评论家对纽约立法者至少没有包括《反洗钱法案》中所载的类似规定感到失望。2009年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联邦CARD法案所包含的语言,在行业倡导者认为该法律最初定义的范围过于宽泛并会迫使产品退出网络之后,豁免了LAP卡和GPR卡以及其他产品,免除了费用和到期日期的要求。市场。在联邦一级成功规避子弹后,此类产品的提供商现在在纽约面临许多同样艰巨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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