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SA正等待您的来信!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发布了新的咨询文件,以寻找避免建立独立制度以便利金融科技公司的方法。相反,DFSA将与英国和澳大利亚遵循的惯例保持一致,将审查创新的金融科技业务主张,并将其与该地区已经普遍适用的规则相匹配。
该审查将导致授予创新测试许可证,该审查涉及挑选通常适用于该提案的各种DFSA规则,并确定是否需要放弃或修改某些规则以支持新业务。
以下是金融科技公司有资格获得许可的标准:
创新的商业提议必须涉及金融技术的使用。商业提议必须涉及一项活动,如果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进行或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进行,将涉及开展由DFSA监管的一项或多项金融服务。这个想法的发展必须已经到了必须与客户(无论是其他企业还是消费者)进行“实时”测试的阶段。如果测试成功,该公司必须打算进一步实施其业务主张,模型,服务或产品在DIFC中或来自DIFC。DIFC还建议分四个阶段进行申请:
1.欢迎和探索阶段:
与DIFC监管机构(DIFCA)和DFSA建立联系,与DFSA讨论金融科技业务的监管要求。2.应用阶段:
申请DFSA金融服务许可证(创新测试许可证)并开始DIFCA注册。如果被接受,DFSA将颁发该许可证。3.测试阶段:
根据DFSA设置的参数测试金融服务。4.完成阶段:
将测试阶段的结果发送到DFSA。请求批准以取得无限制的金融服务许可证或讨论退出策略。DFSA正在征求对DIFC中金融科技业务的运营,投资或提供服务感兴趣的任何人的意见。可以通过在主题行中带有“ CP112”的电子邮件来完成。评论应在2017年4月5日之前提交。
银行技术编辑撰稿人Soumik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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