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科技》注意到,今年以来农商行收到的罚单有点多。
北京农商行、鹿城农商行、平阳农商行、武乡农商行、襄垣农商行、高邑县农信社等都在罚单之列,各自收到的罚单条目中均有涉及到房地产业务违规。
业内人士预计,在经济大环境下,以及当前疫情冲击下,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显得尤为重要,而原本定位就应为服务小微企业的城商行、农商行此前却“脱轨”太过明显,未来对城商行和农商行脱离定位的监管必将持续且趋严。
事实上,去年银保监会就曾发过《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已经预示了监管对将城、农商行拉回自己“轨道”的态度和决心。
罚单频频
3月,北京银保监局在一天内公布了关于北京农商行的2张罚单,该行因存在12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款550万元。罚单主要涉及小微贷款和房地产贷款业务。
第一张罚单内容显示,北京农商行存在错报小微贷款“1104”报表数据;违规审批、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开展债券代持业务;违规办理信托资金代理收付业务;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7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张罚单内容显示,北京农商行存在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部分个贷业务违反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员工行为管理薄弱等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2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鹿城农商银行则是存在信贷资金流入股市;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行为。最终被罚180万元。
平阳农商银行存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不审慎;违规保管客户物品;主要股东授信信息虚假;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资金被转作担保公司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监管不到位,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最终被罚205万元。
河北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向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
山西武乡农商行和襄垣农商行均存在违规开展投资非标业务的行为。去年底,吉林省农信社也因多项违规被罚520万元,其中就有涉及违规实质审批社员机构发放房地产业银(社)团贷款。
此外,2月底,江西安义农商银行、江西湾里农商银行、江西新建农商银行、江西赣昌农商银行、南昌农商银行也存在虚假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江西银监局对上述5家银行分别罚款30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
房地产成为重点贷款行业
事实上,近年来农商行涉足房地产业务有日益深度的趋势。
比如北京农商行就对房地产业务倾向较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农商银行房地产业贷款和垫款余额为286.6亿元,在贷款中占比9.08%,在各行业分类贷款中占比排位第三。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农商行的十大股东中有四大股东均有涉房业务,其中第六大股东北京八大处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还将其所持有的北京农商行60%的股权进行了质押。
而像北京农商行这样的农商行不在少数,正在冲刺IPO的上海农商行也是如此。
截至 2018 年末,上海农商行企业贷款和垫款前五大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房地产业遥遥领先,占据第一,较排在第二位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还要高出逾10%。
数据显示,前五大行业占企业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32%、17.02%、13.01%、5.37%和3.59%,上述前五大行业贷款余额合计占本行企业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66.31%。
个人贷款方面,房产按揭贷款同样是牢牢占据第一位。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2018 年末,该行房产按揭贷款余额分别为731.16亿元、837.59 亿元和907.92 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4.92%、85.02%和84.80%。
同样正处于IPO冲刺阶段的广东南海农商行也很看重房地产业务。招股书显示该行房地产贷款在各行业贷款中居于第二位,十大贷款人中在报告期内平均每年保持在4家或5家都是房地产。
而在私下的交流中,很多农商行人士表示在当前形势下,房地产业务属于相对质量较高的业务。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以上海农商行为例,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2018 年末,该行房地产业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 亿元、1.10 亿元和8.00 亿元,占企业类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4%、2.65%和19.75%,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44%、0.16%和0.97%。不良持续上升。
另根据该行十大不良贷款集中度,房地产业明显占比最高。
去年1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号)(简称《意见》)。
《意见》再次强调,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做好融资成本管理,巩固好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无疑,农商行的定位原本是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但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很多农商行偏离了定位。
浙江银保监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处处长丁利在《经济日报》发表文章《农商行要坚守定位专注主业》,文章中称,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出现一些困惑、迷茫,有的机构开始追求资金业务等新的盈利渠道,偏离市场定位,盲目跨区域经营。
农商行们的发展“轨道”是该矫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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