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为了给更多的贫困肿瘤患者继续带来福音,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版)中,在原《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又进行修订增加,通过定点实施的吉林国文医院完成肿瘤救助基金的救助工作。
救助对象仍是吉林省困难家庭肿瘤患者,2019年肿瘤救助基金全额救助项由2017年只有乳腺癌、宫颈癌两种,新增加八种:肝癌(手术、放疗)、胰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喉癌、卵巢癌,达到十种。救助病种由2017年的20种,新增加23种,一共涉及43种病种,在新增加的病种中,不仅有子宫内膜癌、胆囊(管)癌……,还有淋巴瘤、皮肤癌、急性白血病(M3)、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在病种救助标准上,针对妇科肿瘤(乳腺癌、宫颈癌),凡享受农合、居民医保(低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扣除农合/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救助、低保救助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由肿瘤救助基金全额救助。肝癌(手术、放疗)、胰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喉癌、卵巢癌救助标准是凡享受农合、居民医保(低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方式为非单纯化疗的,疾病治疗费用扣除农合/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救助、低保救助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由肿瘤救助基金全额救助。甲状腺癌、脑转移癌和脑预放疗救助标准为凡享受农合、居民医保(低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扣除农合/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救助、低保救助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患者只需交纳3000元,其余费用由肿瘤救助基金救助。子宫内膜癌、食管癌、纵膈肿物、胆囊(管)癌、鼻咽癌、垂体瘤、脑动脉瘤、脑膜瘤、舌癌、唇癌、腮腺癌、口底癌、下颌骨癌、前列腺癌、肾癌、膀胱癌、睾丸癌、阴茎癌、骨转移癌、多发性骨髓瘤、生殖细胞癌、会厌癌、腹膜后肿物、眶内肿物、软组织肉瘤、骨肉瘤、淋巴瘤、皮肤癌、急性白血病(M3)、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救助标准凡享受农合、居民医保(低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扣除医保/农合报销、大病医疗救助、低保救助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患者只需交纳5000元,其余费用由肿瘤救助基金救助。
对于城镇享受居民、职工医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则是扣除医保报销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肿瘤救助基金救助50%。如果城乡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险或不能开出转诊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为由个人承担总费用60%,肿瘤救助基金救助总费用40%。当农合患者当年花费达到农合报销限额的总住院费用时,超出总住院费用限额的部分患者个人承担不超过30%,其余部分由肿瘤救助基金救助。
肿瘤患者入院前,需经定点医院对患者病情进行检查确认,患者需交纳3000元检查费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发生的费用患者全额自行承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只需交3000元检查费用,发生的其他住院费用由肿瘤救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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