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IPRdaily报道了苏州敏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冲击科创板却遭遇歌尔股份(行情002241,诊股)专利诉讼,随后上会审议被取消。
据5月22日上市委第34次审议会议公告显示,敏芯将于6月2日再次上会进行首发审议。同时,据敏芯回复审核中心表示,公司不构成侵权,败诉可能性非常低。
与此同时,歌尔股份的专利诉讼导致敏芯IPO之路一波三折,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歌尔称是主张维护企业正常权益和正当行业竞争秩序,敏芯则称其遭遇了“专利狙击战”,双方各执一词。
那么,歌尔股份的一系列行动,究竟是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维权,还是针对竞争对手的恶意诉讼?我们从头梳理一番。
双方互诉案件已达近20起
招股书显示,敏芯是一家以MEMS(微机电系统)传感器研发与销售为主的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敏芯的主营业务有三个,分别为MEMS麦克风、MEMS压力传感器、MEMS惯性传感器,但营收主要来自MEMS麦克风。
歌尔股份是国内电声行业龙头企业,主要从事声光电精密零组件及精密结构件、智能整机、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已在多个领域建立了综合竞争力。
双方的专利纠纷,主要就集中在MEMS麦克风领域。自2019年7月,歌尔股份以敏芯股份产品中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的产品侵害其第ZL201521115976.X、第ZL201520110844.1及第ZL201020001125.3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专利大战就此拉开帷幕。
据敏芯5月22日的回复函披露,目前歌尔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主要包含以下9项,且赔偿金额累计已高达1.35亿。
除了专利侵权诉讼之外,双方还涉及到专利权属纠纷及专利无效纠纷,包含6起专利权属相关诉讼、16项发明专利无效请求。
据了解,专利权属相关纠纷源于敏芯的多名关键技术人员是歌尔股份的前员工。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9年8月起,敏芯对多个专利发明人信息进行变更,多项变更中将涉及发明人“唐行明”删除。
2019年11月25日,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敏芯及其股东李刚、胡维、梅嘉欣列为被告,主张确认敏芯所有的专利号为ZL200710038554.0的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主张该专利的专利权归属于歌尔泰克。
2019年12月25日,原告歌尔股份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四件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将敏芯及李刚、唐行明、梅嘉欣、邵成龙、张敏列为被告,主张确认敏芯所有的申请号为“201910280377.X”、“201910293047.4”、“201910293219.8”及“201910293041.7”的发明专利申请为唐行明的职务发明,主张上述专利申请权归属于歌尔股份。
2020年3月19日,原告歌尔股份再次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件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将敏芯及唐行明、梅嘉欣、张敏列为被告,主张确认敏芯所有的申请号为“201920493097.2”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唐行明的职务发明,主张上述专利申请权归属于歌尔股份。
这3次诉讼中提到的梅嘉欣和唐行明,此前都曾是歌尔员工。梅嘉欣2006年年底辞职,2007年与敏芯董事长李刚等人共同参与了上述相关涉诉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唐行明则是2018年从歌尔股份离职,随后跳槽到敏芯参与研发。
此前,双方虽为同行竞争对手,但并未有过专利纠纷。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歌尔为何突然提起了大量的诉讼?IPRdaily联系到歌尔股份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近两年来,歌尔在市场中发现源于敏芯的侵权产品越来越多,多款产品同时侵犯歌尔多项专利权。这严重侵害了歌尔的知识产权权益,也严重伤害了市场秩序。在这种背景下,歌尔制订了一系列的维权计划。”在其他维权手段无法奏效的情况下,歌尔才走上了诉讼之路。
不过,敏芯方认为,歌尔的一系列行动是为了狙击其IPO而发起的恶意诉讼。4月底,敏芯分别就歌尔股份“恶意诉讼”、“不正当竞争”事项在北京、苏州发起诉讼。随后,根据最新消息,5月26日,歌尔股份就敏芯“不正当竞争”在山东发起诉讼。
而可以预料的是,双方的诉讼还远远没有停止。
歌尔针对敏芯IPO提起恶意诉讼?
歌尔的一系列专利诉讼,确实造就了敏芯的IPO之路坎坷不断。从时间线上来看,歌尔的诉讼也与敏芯的IPO关键时间点有着千丝万缕的巧合。
2019年11月1日,上交所正式受理敏芯的申请。11月18日,歌尔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而11月21日,就是第一轮审核问询的发出时间。
在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月9日即敏芯回复第一轮问询期间,歌尔又接连在2019年11月25日、12月25日分别提起了专利权属诉讼,2020年1月针对敏芯3件核心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20年1月20日到3月16日即敏芯回复第二轮问询期间,歌尔继续在2月针对敏芯2件核心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又在3月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直到4月30日,本应召开敏芯的上市审议会议之前,歌尔又在4月27日发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这才导致了敏芯上市审议会议被取消。
这紧锣密鼓的诉讼时间点,不得不引人遐想,歌尔真的是为了狙击敏芯IPO而发起的恶意诉讼吗?
对此,歌尔相关负责人向IPRdaily记者正面回应道:“歌尔首次正式起诉时间为2019年7月,当时,被申请人的IPO事项还处在保密状态,歌尔对此一无所知,诉讼目的自然不可能与上述事项有关。”
同时,歌尔还表示,双方目前近20件的案件纠纷,其根源是敏芯侵犯了歌尔的一系列相关权利。敏芯一直试图将二者的相关纠纷与其IPO事项相联系,但却遗漏了纠纷产生的本质和关键,即因为敏芯侵权,以及随后的一系列隐藏证据、歪曲事实,所以才会导致歌尔维权并诉讼持续扩大。
另外,敏芯有多名关键技术人员源于歌尔离职员工,歌尔逐渐发现敏芯大量专利和专利申请源于这些员工的职务发明。以敏芯2019年申请的MEMS麦克风相关的专利为例,目前可查可见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共有21项,所有的专利技术方向甚至技术细节都与歌尔以往申请的专利相关,其中部分专利明确显示为歌尔职务发明,在这种情况下,歌尔对敏芯以及这些离职员工提起了多项职务发明诉讼。在系列案件进行过程中,敏芯从2019年8月其即陆续对大量专利的发明人进行修改或隐藏,试图隐藏证据,其中部分证据歌尔在2020年年初才随着部分专利的公开才有条件陆续发现。
所以,歌尔方认为,案件的不断扩大是在侵权调查的不断进行下发生的。在敏芯提起不正当竞争和恶意诉讼之后,歌尔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坚定维权,并称近日又提交了新的维权诉讼。
“说得土一点,我们发现丢失的东西似乎在邻居家看到,去向邻居求证时邻居把门一锁,然后到小区门口大声哭喊‘有人栽赃陷害冤枉我偷东西啊’,试问我们该如何选择?”针对目前的处境,歌尔相关负责人这样形象地向IPRdaily记者说明。
涉案专利已无效?
尚且不论诉讼目的,回到案件的本质上来,即从涉案专利的角度来分析。
敏芯在5月22日的回复中表明:(1)涉诉专利稳定性不足歌尔以实用新型为主的专利稳定性有限,2019 年 7 月侵权诉讼涉及的歌尔的 3 项专利已经被整体无效或核心权利要求被无效,其中一项诉讼歌尔已主动撤诉;(2)公司不构成侵权,败诉可能性非常低,依据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或不侵权分析报告,公司涉诉产品未包含涉诉专利未被宣告无效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同或等同的全部技术特征,不存在侵犯原告涉诉专利权的情况。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歌尔在2019年7月首批起诉的201520110844.1号专利、201521115976.X号专利都已被北京小芦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并且前者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判定全部无效,后者为部分无效;另一201020001125.3号专利则显示目前已到期。
对此,歌尔向IPRdaily表示,201520110844.1号专利确实已被判定无效,虽然歌尔并不认同该无效决定并已提起行政诉讼,但还是及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了201520110844.1号专利的侵权诉讼。关于已经到期的201020001125.3号专利,该项专利当前虽已到期,但并不影响歌尔对敏芯既往侵权行为的追诉,该案件情形可参考类似的格力起诉奥克斯并判赔4000万元的200820047012.X侵权诉讼。
“敏芯称其已经就所有案件进行第三方鉴定或者第三方分析意见,其结论均为不侵权。目前歌尔尚且无法看到这些鉴定或者分析意见的全部内容,无法发表完整意见,仅就已经获取的个别鉴定报告,即便按照其鉴定内容,也显示其产品与歌尔专利相似度极高,反而能够证明歌尔并非恶意诉讼。”针对敏芯所述的第三方鉴定情况,歌尔这样向IPRdaily回应。
目前,除201520110844.1号专利案件尚在行政诉讼环节,其他案件都在各法院正常审理中。究竟是否侵权,还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及判决。
歌尔呼吁关注案件本身
发展至今,歌尔与敏芯的互诉案件已公开的就已达近20起,这种规模的诉讼目前还属少见。同时,伴随着敏芯的IPO之路,更加引发了大众对此系列案件的关注。
“敏芯的品牌客户较少,存在着一定的举证难的问题,即便如此,在以往长时间的维权工作中,歌尔还是采取了成本较高的取证方式,一直未申请‘禁令’或者‘保全’等较为强硬的维权措施。并且,事实上歌尔有一定依据表明敏芯涉嫌侵犯歌尔技术秘密,考虑到相关的影响,歌尔也尚未提出该项诉讼。虽然双方诉讼案件的确较多,但诉讼手段可谓是有理有节。”谈及对此系列案件的态度,歌尔表示,由于敏芯多次声称歌尔是恶意诉讼,以及对歌尔的商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歌尔只能持续坚决维权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以正视听。
“同时,我们呼吁各方能够关注知识产权案件本身,研究专业问题,停止其他各种不相干因素的揣测以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
目前,国内的MEMS芯片行业才刚刚起步,还在不断发展中。作为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不断的促进创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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