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全国范围内筛选若干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制(8人制)社会足球场予以补助。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体育局、足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推进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为足球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共同制定了《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及《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评估工作。请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体育部门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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