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近日,不少小伙伴陆续收到了住房公积金“利息”,有人的账户上收到了3000元!
你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到账了吗?这部分利息怎么领取,如何计算?小编这就告诉你!
有人领到300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
此次结息,成都公积金中心共向全市约7.71万个单位,448.74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17.27亿元,比2019年增长17.48%,所结利息均于7月1日准确、足额计入每位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能领多少利息?据成都一名职工网友晒出的结息明细显示,该网友到账了1872元。也有职工表示,领到了3000元。
据《新晚报》报道,6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结息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
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这笔钱已经陆续发放,你收到了吗?
如何计算公积金利息
不同地区或银行,公积金利息计算方式可能不同。
多数地区公积金缴存额不区分“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都是按照1.5%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但也有个别地区或银行会区分“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前者按照0.35%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后者按照1.1%-1.5%的存款利率计算收益。
因此,具体公积金利息计算方法,建议查询下当地最新规定。
以某地区最新规定为例: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
在这里,我们通过例子来看看公积金利息如何计算,也更详细具体一些。
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假设老王公积金缴存地区不区分“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按照1.5%的存款利率计算公积金利息。
2018年7月1日开始参加工作,单位和老王自己每个月分别缴纳2000元的公积金费用,那么他的公积金利率是这么算的:
8月份利息:4000*1.5%/12=5元,
9月份利息:8000*1.5%/12=10元,
10月份利息:12000*1.5%/12=15元,
......
2020年6月利息:44000*1.5%/12=55元。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从2018年8月到2019年6月,老王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一共产生了330元利息,已经在6月30日发放到公积金账户中了。
下图为2019年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可以发现6月30日有一笔“年度结息”到账。
年度结息的这部分利息,会在7月1日进入公积金账户中,同时也开始产生利息。
假设2018年-2020年老王的公积金缴存额没有变化,且老王也没有提取公积金余额的话,那么到2020年6月29日,老王公积金账户共有88330元。
其中2018年7月-2019年6月所缴存的公积金和利息共44330元,将按照1.5%的利率全年计息;2019年7月-2020年6月新缴存的44000元按照实际存款天数计息。
因此,到了2020年6月29日,老王大概会有995元的年度结息。
怎样查询公积金利息
现在不少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开启了网上业务,可以通过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登陆官网进行查询;
也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服务大厅柜面或使用自主查询打印一体机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
而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来源:综合自工人日报客户端、红星新闻、今晚报、康波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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