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今天(7日)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救灾资金是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履行自然灾害救灾主体职责,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对未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但局部地区灾情、险情特别严重的特殊情况,由应急管理部商财政部按照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补助。
原标题:两部门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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