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接受总台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设立令人感到鼓舞,未来的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工作将更加顺畅,国安法生效令执法有法可依,香港社会的和平稳定将得到有效保障。
李家超表示,国安公署在港设立体现国家对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坚定信心,香港各界将全力支持配合。
李家超说:“今天(8日)是一个标志性的一天,是历史性的一天,是一个里程碑,因为我们见证了公署在香港揭牌成立了,心情当然是很兴奋的,除了欢迎以外,其实我们很期待的。在发言里面,我更感受深的就是公署署长的讲话,说得很清楚,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是要符合法律的监督,要维护人权,而且要保障香港合法权益和自由,我觉得这个重点,令香港的老百姓都看到是很重要的。所以公署来了,除了这个标志性的一天,我们的工作开展更顺利更有效,我们都很鼓舞,很欢迎。”
李家超表示,未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与国安公署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恢复香港的和平与安宁。
李家超说:“特区政府跟公署共同要做的,包括情报分析,包括制定政策,包括树立一个有效的协调系统,协调这个机制,我觉得非常重要,因为毕竟我们国家安全法实施只是一周,很多都是新的事物,很多的机制都现在在建立,纵然我们做了很大的努力,很积极的建立一些基础性的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制度以及工作方面,协调是非常重要,有很多新的挑战,新的问题要处理,有效的处理这些问题,我觉得共同努力,一定要经过一个有效的协调基础,建立互信,建立我们沟通的机制,讨论问题的方式,这都是重要的。”
李家超表示,国安法生效后,各项工作稳步进行。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刊宪公布,其中公布的七项措施,令执法机构针对分裂国家等罪行有法可依。
李家超说:“七个措施,其实是针对我们现实的困难、执法的困难。第一,很多情况,我们都要到法院申请搜查令,但是现在的措施允许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搜查令去搜查。而且,以前我们去调查一个人的时候,他会跑走的,离开香港,现在权利要求他交出旅游证件,限制他离开香港,让警方有效地调查案件。另外,我们要冻结一些财产,这个权利现在也给了,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财产,犯罪的人也可以充公冻结。我们面对很多假的信息,在网上挑拨人犯法,挑拨人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包括鼓吹港独等等,现在我们就给警方一个权利,要求这些信息被移除,不移除的话,个人以及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都有法律责任。最后就是针对按照外国政治利益,在香港活动的组织,或者是外国组织的代言人,我们都要求他们提供材料,警方了解之后,就可以防范,而且调查好他们在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有这个细节,他们就有法可依,而且有规有矩,所以既给他权利,也符合我们合法保障人权的要求。”
原标题:总台记者专访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国安法令执法有法可依
编辑: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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