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法院审结一起居间合同纠纷,购房者熊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约,法院依法判决熊某支付中介公司中介信息服务费10000元、违约金5000元,合计15000元。
2018年10月,宜兴市民熊某找到某中介公司,希望中介帮助其寻找合适的房源。中介公司在接受熊某书面委托后,带熊某实地看房,双方通过微信聊看房、购房等事宜。此后,中介为熊某找到了位于宜城街道的一套住宅。熊某虽然对房子很满意,却没有按与中介签订的协议来进行购买,而是与房主私下协商,以274.28万元购得该处房产。中介公司得知此消息后,向熊某索要违约金与服务费,发现其微信已被熊某拉黑,于是便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支付看房服务费、中介信息服务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看房协议合法有效,熊某通过中介看房后,避开中介私自与原房主达成房屋买卖交易,违反了协议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熊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约,为自己的不诚信买单。
事实上,像这样的买房人还真的不少。前期找房的时候,想着找中介,房子看好了,就想着中介费高了,千方百计要越过中介直接找房东交易。
这种自作聪明式的私下找房东谈判交易,运气好的可能只是遇到房东认为价格卖低了临时涨个价,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是不买这套房子就行;然而运气差的,为了省几万的中介费,最后可能损失的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购房款。
钱房两空的案例,我们听得多,也见得多了。此前记者就听闻 “跳开中介,一房两卖”的真实案例:客户想省点钱,不信中介的话 ,跳过中介公司,私下打款成交,结果发现房东一房两卖。钱已经被房东还了赌债,房东找不到人,房子也被查封了,另做它卖 。客户回过头找中介想办法,中介无能为力,也无责任,客户只好自认倒霉。
很多的买房人存在这样的误区:在互联网渗透各行业的今天,信息透明度已经越来越高、越来越廉价,所有的房源信息都是可以再网上找到的。而房产中介就只是提供房产信息,利用这些公开信息还要收取不菲的佣金,有必要吗?
房产中介真无用?当然不是。
其实你会发现,大部分的买房人并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样的房子,因为没有可供参考的标准。网上信息固然多,但如同大海捞针,选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并不容易。而房产中介是直接接触市场的,可获得一手的楼市信息,往往可以给出更有价值的楼市分析结果。而对于大部分的买房人来说,无论是刚需还是投资的购房者,在房地产行业或者买房方面都是小白。在这种情况下,找正规的中介买房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房子是属于大宗交易,房产买卖涉及方方面面,过程繁琐复杂,而中介公司有专门的从业人员,有房管局备案的交易合同,在中介手里买房至少多了一份保障。不会像上述案例一样,房子被查封了,客户都不知道,还一房两卖了。中介就像是桥上的栏杆,没有中介你可以交易,但是风险自担。可房子不像普通的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过程中存在时间差,所以很容易产生风险,如若处理不当,可能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此外,买二手房,最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过户。作为一个普通的购房者,对于过户完全不懂,哪怕是去咨询了都是一知半解。通常会导致办理的时候缺少各种材料,不得不来回奔波,甚至还可能因为一些政策等原因直接导致过户失败。而专业的房产中介,对于过户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最新的各方政策都是非常熟悉的,能更快更方便的帮你完成过户,你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就行。
显然,中介费提供的不仅仅是信息价值,还有服务、风险规避、平台安全担保价值,私下交易看似省下一笔交易费,但是出个意外就不是一笔中介费的问题了,而是你全部的积蓄的问题,到时钱房两空。
当然也有不少的买房人抱怨,说买房被中介骗。我们无法否认,当前的中介行业由于准入门槛低、水平参差不齐、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确实是会存在一些坑蒙拐骗的情况。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否定整个行业,毕竟意外还是占少数的,并且每个行业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
每一行存在都有他存在的道理和必要性,否则早已被市场淘汰了。这种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做,切不可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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