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7月15日在产业发展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两个文件意义重大,明确回答了“示范区应当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和“先行启动区可以落地什么样的项目”这两个重要问题,代表了示范区在探索项目管理、投资管理一体化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做到了“一个目录明导向、一个标准定准入”,实现了产业发展导向、项目准入标准的跨省域统一。
其中,《指导目录》一方面用于示范区新市场主体的招商引导与政策扶持,以利于接轨国际标准与技术前沿,高起点布局高新产业;另一方面也作为符合发展导向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依据,推进示范区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准入标准》坚持“生态底色、高端引领、集约高效、统筹协调”原则,采用刚性门槛与定向供给相结合的评估体系,从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创新浓度、经济密度等纬度明确准入条件,提升先行启动区新项目招引质量。二者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和要素资源配置。
唐晓东说,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联合一市两省经信(工信)部门,会同两区一县以及先行启动区五镇区,切实推动《指导目录》和《准入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落地执行等工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有力推动示范区产业绿色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制定落实方案,加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
唐晓东说,对《准入标准》中提到的刚性指标,执委会将适当兼顾区域发展阶段的不平衡,推动先行启动区五镇各自制定3年过渡方案,确保到2022年达标。同时,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形成产业分区引导、产业政策统筹、重大项目会商、产业联合招商、首谈利益保障、合理迁移利益共享、规范有序迁移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协同工作座谈会,加强协调两区一县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需求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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