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 2020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3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30天内开始办理场内与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18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