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3日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北京市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以及补贴标准相应做了调整,且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租房补贴标准。
《通知》中提到,北京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3个条件,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一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三是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此次北京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调整主要考虑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从补贴标准来看,北京市住房补贴最高可达每月3500元。
对于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若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人员、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情况,可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鼓励核心区家庭承租中心城区以外房源。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家庭租赁房源变动的,补贴标准须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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