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4日电(记者 阿依努尔)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新疆出台专项方案,明确规定将继续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疆明确规定,将继续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按照最新政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于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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