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3号,要求广大市民响应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离连,坚定抗疫信心,提高防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全面配合健康监测、排查和隔离管控,坚持做好个人及家属的防护措施。
(一)严格规范佩戴口罩。除居家、剧烈运动、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外均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更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
(二)减少人员聚集。禁止大型聚会,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出行提前准备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到公共场所按要求配合进行测温、卡码双测。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常开窗通风,常消毒,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区域,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接触传播。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不得私自用药治疗贻误病情诊断。就医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食物烧熟煮透,生熟食材分开存放,厨具也要生熟分开,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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