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丹)近日,宁波证监局披露一则《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晏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五大问题:一是在为客户开立股票期权账户过程中,营业部员工替客户完成股票期权模拟交易和投资者知识测试,且开立股票期权账户后,未对客户进行回访。二是在开展股票期权业务期间,相关人员均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三是向新开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和股票期权账户的客户赠送礼品。四是未及时配备专职合规人员。五是未对合作机构的营销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宁波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二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证监会公告〔2015〕1号)第五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营业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合规管理,切实规范展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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