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对于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新规明确规定,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央行官网31日发布《2020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5.2万亿元,同比增长13.2%;上半年增加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其中,房地产贷款增速连续23个月回落。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开会,这次会议又释放出了新的信号。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再往前追溯一周,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实施情况,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重点工作。
韩正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值得充分肯定。要坚持从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及时科学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从上述内容看,房地产调控信号明确,总基调依然是坚持“房住不炒”、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和“三稳”调控目标不变。
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省住建厅在2020年7月28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没有贯彻执行到位的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整改到位。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调整的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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