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确定到2022年,科学规范透明的收费机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进出口合规成本明显降低。
该方案定有9项具体任务,包括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20%延长至今年底,开展简化收费模式试点等。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所确定的9项具体任务很有针对性,例如第一项重点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除了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20%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之外,还将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征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研究明确2020年港口建设费征收期满后相关政策。
行动方案提出,建立海运口岸收费成本监审调查制度,全面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将成本监审结果作为调整价格的重要依据。
行动方案还提出,规范引导船公司收费行为,加强船代、货代收费监管,以及规范港外堆场收费。即,发挥大型国有海运企业引领作用和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推动船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结构,规范简化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附加费,严格执行运价备案制度。鼓励我国海运企业通过上下游融合发展和联盟等方式,壮大国际物流业务,引入竞争实现运输成本降低。规范船代、货代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推动精简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船代、货代明码标价行为。加强对港外堆场收费行为指导规范。推动堆场规范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业标准及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另外,行动方案提出,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做到清单与实际相符、清单外无收费。探索建立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全国性海运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公示各海运口岸各环节收费及服务信息,便于货主进行比较选择和社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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