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
《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经梳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来平价风电项目2664.67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3305.06万千瓦。其中,已落实电网接网消纳意见的平价风电项目1139.67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3305.06万千瓦。
考虑到19号文件明确提出平价项目应在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前提下建设,《通知》将已落实电网接网消纳意见的平价风电项目1139.67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3305.06万千瓦纳入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予以公布。
此外,《通知》同时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7个平价项目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分布在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4个省份。
(二)明确2019、2020年两批平价项目建设时限要求
19号文件明确,对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因此,《通知》明确列入本次平价项目清单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均应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
为避免项目列入平价项目名单后延迟建设,浪费接网消纳资源,同时考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建设周期,《通知》规定,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以外,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并网。同时,明确已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亦按此要求组织建设。
(三)建立动态跟踪调整机制。为实质性推动清单内平价项目建设,《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将按年度梳理并公布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将从2019年第一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中移除,不再享受19号文件有关支持政策。
(四)强调支持政策保障
为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顺利接网消纳、保障项目合理收益,《通知》明确电网企业应按19号文件要求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责任,确保平价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按要求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等,为平价项目建设运行做好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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