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记者获悉,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下称“深圳协调机制”)6日召开会议,通报深圳协调机制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研究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圳“双区”建设等工作,审议深圳协调机制相关制度文件。
会议由深圳协调机制召集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邢毓静主持,深圳银保监局局长李文红、深圳证监局局长李至斌、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及深圳市财政局、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圳协调机制成立以来,坚持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共同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夯实机制建设。
会议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金融风险监测会商机制作用,综合研判深圳经济、金融形势和整体风险状况,及时摸清辖区风险底数,稳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会议要求,切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政策落地,加大科创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深圳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工作规程(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信息共享工作细则(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信息共享目录(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会商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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