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在落实税收优惠、打通外贸新业态政策堵点、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服务中小微出口企业、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等方面出台8条举措(以下简称“税务8条”),助力企业转型、促进行业发展。
“税务8条”提出,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级的重点出口企业,可视为同一类出口企业享受优质服务,经审核不存在疑点的,及时为其办结出口退税手续。广州、东莞均已试点实施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截至目前,东莞市已有10834户二类企业享受到“扩围”的服务。
针对外贸企业订单减少、产能闲置等突出问题,“税务8条”提出,要用好税费大数据,推广应用产业链智联平台,着力解决出口产品在转内销过程中原材料供应不畅、上下游产销脱节等关键堵点,为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通产业供需链条。
在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下,部分广东外贸企业已经在“出口转内销”中找到了出路,实现逆势上扬。上半年出口退税数据显示,出口企业的内销收入同比增长0.8%,高于各类企业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此外,稳外贸“税务8条”提出在规定退税申报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落实落细国家新出台的提高出口退税率、逾期可申报退税、允许已放弃退税权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等出口退税政策,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税收支持。同时,落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政策,积极支持平台共享经济、外贸综服企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发展。
税务部门的数据显示,1至7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全国平均办理时间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到4.13天;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590.16亿元,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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