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买这个?去拼多多看看吧,那便宜很多。”
这恐怕是很多人在如今网购之前会听到的“建议”,身边的朋友在“成功下车”后向你推荐着拼多多“不可思议”的低价正品。理论上说,消费者能够以更加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原装正品”是一件好事,如今的拼多多也正是依靠“价廉”来实现的“破圈”,利用各种“补贴”形式吸引了大量流量,并因此获得了资本圈的重金认可。
巨额的补贴、大量的用户、飙升的市值,似乎让拼多多感觉自己无所不能了。
7月21日,拼多多发起“万人团购特斯拉”活动,宣布仅用25万就可以购买一台特斯拉官方售价为27万多的“Model 3 2019款标准续航后驱升级版”。对此,特斯拉在当天就发布了声明表示:“我司未与宜买车或拼多多就该团购有任何合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委托销售服务,亦未就此活动向他们销售过任何本司生产车辆。”
然而消费者们似乎并未在意特斯拉的官方声明,7月26日零点,团购活动正式开始,最终有5名用户抢到了下单资格,并随后向拼多多团购组织方“宜买车”商家全额25万多的购车费用。
随后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
8月15日,此次团购的一位“幸运儿”被特斯拉拒绝交付车辆,因为他在交付之时向特斯拉工作人员提及了“车款是由宜买车工作人员代为下单”,而这样就违反了特斯拉订购协议中“禁止转卖”条款,所以特斯拉选择拒绝向用户交付车辆。
此事一出,便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很多人认为“拼多多补贴用户买车,特斯拉凭什么不给交付”。
随后,拼多多又打出了“感情牌”,认为拼多多向用户补贴2万元购车,其购车流程是在特斯拉官网进行,并未违反“禁止转卖”条款。并最后嘲讽特斯拉“店大欺客”,应该积极善待消费者,表示支持消费者维权。
拼多多的“发声”,让事情发酵到了舆论浪尖。网友们关注重点的一下子从“事件本身”转向了“消费者倒霉”一侧,并因此表示对特斯拉的“无情”不解。甚至有消息爆出,“幸运儿们”打算起诉特斯拉,要求交付车辆。
8月17日,特斯拉官方对此事发出了官方声明,表示“如果消费者愿意通过特斯拉的正规途径重新下单,我们将对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时间与精力损失提供相应的弥补。”
合法就行了?
拼多多联合“宜买车”的此番团购操作。首先特斯拉并未予以授权和委托,其次整个团购实际上仅有5名用户可以下单购买,所以名义上特斯拉可以追究拼多多“侵犯商标权”和“虚假宣传”。
但是问题是,拼多多代购(待够)的确实是特斯拉正品车辆,所以“商标侵犯”就谈不上;另外在海报宣传页中并未提及与特斯拉合作,所以“虚假宣传”也很难认定。
本质上,团购活动本身并没有明确的“违法”行为。
然而此次团购,表面上看是“用户购买特斯拉车辆,拼多多联合‘买车’予以补贴2万”,但实际上是“拼多多联合‘宜买车’正价购入特斯拉车辆,并减少2万卖给消费者。”
即从规则和操作上看,拼多多的团购并未触及“转卖”的条款,但实际结果上看,拼多多一不生产该车辆,二没有得到特斯拉的授权或委托就售卖特斯拉汽车,三特斯拉采用的是直营模式,本质上拼多多的“25万购买特斯拉Model 3”是不折不扣的“转卖”行为。
有些人可能会疑问了:那又怎么了?特斯拉为何有钱不赚,非要“为难”消费者。
首先,我们将视角拉高,把整个拼多多团购特斯拉事件换个维度看。
整个团购活动可以这样总结:拼多多联合“宜买车”花费10万(5辆车,每辆2万补贴)成本,利用特斯拉的“名”,得到了无数的流量和众多消费者的信息;“宜买车”公司被市场所知道,并且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车辆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消费者浪费了时间、精力成本,甚至还可能最终无法获得拼多多的2万元补贴;特斯拉则遭受“吃瓜群众”的无理谴责,还要最终为拼多多“擦屁股”,给用户一定补偿。
所以就不难解释为何整个事件中,拼多多和“宜买车”一直处于一种“悠然自得”的态度,并且高举“消费者利益”“正义”大旗,用各种手段“碰瓷”特斯拉,丝毫不慌;而反观特斯拉一直处于一个被动状态,被人侵犯了利益,还要被舆论所谩骂。
其次,之所以特斯拉先“提醒”消费者,再“拒绝交付”,最后“补偿消费者”,正是因为一旦拼多多这套“玩法”被市场所认可,那么特斯拉将会遭受巨大损害,而并非网友口中“有钱为何不赚”的逻辑。
特斯拉采取的直营模式可以算作是特斯拉的“商业价值”之一。虽然这种模式任何企业都可以采用,但是特斯拉构建这一整套完整的体系,以及最终产生的市场影响,是特斯拉为之坚持和经营多年的成果。尤其在汽车领域,几十年来构建成的体系都是4S店经销商等销售模式,特斯拉为打破这套模式付出的成本并不低。
这套模式最大的优点即是将“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特斯拉“从不在商业营销广告投钱”一个思路。
大部分买过车的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先是在网络上查询各种资料,然后去多个4S店去询问价格和优惠,最终在各种“坑人”的消费套餐中,选择“被坑最少”那个,美其名曰买到了最实惠的车辆。“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道理谁都懂,传统汽车销售模式中,中间商赚取差价是众人所知的,售后部分的“坑人”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绝大部分消费者最终选择了“斯德哥尔摩候群症”,只要坑的少,就是赚。
在特斯拉直营体系中,最大的优势,就是“减去所有中间商的差价部分,节省消费者购车时大量的时间成本”,可以让消费者到任何一个店体验了解车辆后,以绝对统一的价格在线上花费5分钟完成购车操作。
举个例子,在疫情期间为何特斯拉的销量几乎没怎么受到影响,正是因为在那个时间段,消费者更加不愿意出门跑到多家4S店去询问价格。但特斯拉反正全国任何一家店都是统一售价,怎么买都“不亏”。
最后,消费者被特斯拉“坑”是某种舆论带的风。实际上,虽然消费者的确受到了时间、精力损失,但是整件事有问题的是拼多多、“宜买车”方,消费者完全可以向他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而非特斯拉。
特斯拉、拼多多,谁会赢?
当然,有人肯定依然认为消费者应该起诉特斯拉,以确保自己的权力。那么我们再换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法律作为国家统治的工具,是人为制定的,也就必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所以才会有随着时代变化,法律不断进行修订更改。但是有一个核心是确定的,即法律最终实现的目标是“规范社会经济行为,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向前发展”。
那么我们回到事件本身,如果最终法院判“特斯拉败诉”会出现什么情况?
这种结果下,即判定拼多多该行为“合理”,也就是说拼多多以后可以“肆无忌惮”对各大品牌进行“碰瓷”。先前拼多多对“LA MER海蓝之谜”、“戴森”、“苹果”等诸多知名品牌都采取过类似的操作,只不过最终并未像特斯拉这样走进舆论浪尖,导致最终也就不了了之。
如今如果拼多多在“碰瓷”特斯拉一事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那么以后拼多多将可以恣意“扰动”各大品牌的“经销模式”以及“神圣的定价权”。
也就是拼多多可以“借用”各大品牌的影响力,换取自己的流量和利益。拼多多本身即是以“补贴(亏钱)换流量,以流量换资本”的模式进行,也就是说它本身并未产生多少价值,而是通过“种十块,翻一翻”的手法,到资本市场“售卖”价值,并因此收割庞大的资本。
如果这样的模式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类似瑞幸这种“骗局”将会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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