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8月25日电(记者 邹欣媛、范思翔)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宁夏近日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在编制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成孝说,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是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的重要保障。宁夏将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编制,设立“人才编制周转池”,保障县(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没有空编时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编制问题。
为进一步关怀激励基层人才,措施明确,对县乡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并在单位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同时将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次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至35%。此外,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20年和30年的人员,可分别参评定向副高级、定向正高级职称。
在此基础上,宁夏探索开展“政府出钱、企业用人”试点,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和3000元补贴;全日制博士按照上浮30%的标准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企业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每个30万元标准给予引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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