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直播带货成为扶贫助农新潮流。前不久,某地巧用明星和网红流量直播带货,19万公斤夏橙5分钟售空、14万件腊肉和腊肉酱6分钟卖完,更有知名主持人和地方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成为扶贫产品“带货主播”,为纾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销售困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直播经济”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地方发展,未来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特别是在疫情影响导致线下消费受阻的情况下,“直播经济”跨越了消费场景的阻碍,为地处偏远的贫困地区修建了一条步入大众消费视野的“高速路”,以新模式为脱贫攻坚注入新力量。
不过,值得警惕的是,助农直播中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不退不换、不明链接等问题也陆续被媒体曝光,一些消费者遭遇了维权难,反映出直播行业仍有有待规范的共性问题。比如,直播产业链上下游参与者身份复杂,网络主播、内容平台、供应商等相关方缺乏明确的治理标准和监管机制,极易造成交易纠纷。
事实上,“直播经济”的本质就是电子商务,是一种融合了电商模式和社交元素的“流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与之相适应的运营、管理及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商家资质、产品标准、维权机制等方面都需要更加严密的制度加以规范,从而建立更加良好的“直播经济”生态,这也是“直播+扶贫+产业链”模式能够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直播经济”应当走规范化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迈向多元共赢、健康发展的“阳关大道”。前不久,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商家、主播、直播平台、MCN机构等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均作了全面的界定和规范,《规范》已从7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也于7月份公布执行,这是行业内首部全国性标准,相信也能对“直播经济”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长远来看,发挥“直播经济”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还需从市场规律出发,正视和遵循产业发展实际,提高质量门槛,进一步厘清市场法律关系,做到依法依规监管。同时,面对未来发展,直播带货必须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切实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使消费者在享受直播带来的便利时,切实助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营商环境。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尹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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