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8月26日电(记者 闵尊涛)为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城镇贫困群众参保缴费、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经办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推行门诊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为50%;同时,稳定住院报销比例,参照农村医保扶贫标准,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中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报销和救助政策,全部扩大覆盖到城镇贫困群众。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还要求,各地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方面,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核手续,保障患者及时得到认定和治疗;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3项制度“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通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平稳实现贫困群众即时结算。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江西省城镇贫困群众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报销14.2万人次,报销金额811万元;住院报销6.7万人次,报销金额2.78亿元;大病保险住院报销2.5万人次,报销金额3780万元;医疗救助4.2万人次,救助金额5778万元。下一步,江西省将进一步补齐城镇贫困群众医保扶贫短板弱项,稳步实现城镇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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