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农业农村部8月28日消息,为发挥农业产业强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内聚要素、外拓市场的辐射带动效应,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聚力培育乡村产业新高地,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在前期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基础上,择优认定一批全国农业产业强镇。
认定条件包括:
(一)主导产业地位突出。项目建设镇(乡)以优化品种强基地,以前延后展建链条,培育体系完整、紧密关联、高度依存的产业链,实现整镇(乡)推进。原料基地水平提高,通过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改造,建成一批优质高效、集中连片的原料生产基地,优质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增强。加工物流配套完善,建成加工车间、仓储设施、集配中心、产地市场等,主导产业实现“生产+加工+营销+体验”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条有效延长、产业功能积极拓展。主导产业产值占比提升,东、中、西部地区2019年镇域主导产业产值分别达到6亿元、4亿元、1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占镇域农业产值的50%,成为镇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产业链条深度融合。项目建设镇(乡)打造融合载体,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和城乡融合。融合业态类型丰富,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交叉重组,催生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联农带农机制完善,通过折股量化、利益分红、提供就业岗位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农民收入增加明显,主导产业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就业的主要途径,2019年镇域农民收入较2017年增长20%以上。城乡要素渗透融合,镇(乡)聚集城乡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改造提升原料基地、加工园区、休闲观光、电商物流的设施装备,构建连接工农、打通城乡的产业体系。
(三)产业融合经营主体不断壮大。项目建设镇(乡)通过“扶”,提升家庭农场、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等主体经营水平。通过“引”,对接产业主体、采购商和电商平台。通过“留”,发挥主体和在乡能人优势,形成乡村产业队伍梯队。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成为推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品牌建设成效显著,主要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打造1个以上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2个以上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企业品牌,创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产品品牌。绿色模式加快推广,推进节地节能节水,发展种养循环一体化,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管理安全,绿色循环生产机制基本建立,农产品及加工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推进机制基本形成。项目建设镇(乡)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所在县建立了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完善了项目建设、监管、调度等制度。政策措施实化细化,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等方面有相关支持政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部门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加大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加快建设,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按照建设方案使用,规范合理支出,重点用于生产基地改造、加工物流设施改善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撬动投入作用明显,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加大投入,支持主导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投入比原则上达到1:3以上。
认定范围为,2018年批准建设的254个农业产业强镇中,省级绩效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