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与往年相比,《方案》在调整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8月28日,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动态化方向发展。按照目前的时间安排,如进展顺利,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争取明年起落地执行。
此外,针对市场关心的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上述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今年的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中,我们将组织专家严格把握有关标准和条件,也请社会和药品企业对谈判要有合理的预期,可能成功率不会很高。”
“在今年的创新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创新药企业及行业协会对新药截止时间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医保局鼓励支持创新的态度。对于那些刚刚获批的创新药,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给予更快的准入机会。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新药纳入目录,也能够让广大参保患者更早受益。
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量创新药会同时进入医保。“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基本医保筹资有限,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只有800元左右,其中的三分之二还是来源于财政补助,因此必须强调和坚持‘保基本’的制度定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价格合理、经济性高、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解决创新药的可及性也不能仅仅依靠基本医保一条道路,要充分发挥各类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通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药需求。
据记者了解,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积极性很高,但对于国家医保局而言,其要对药物的价格、临床使用时间以及药物经济学评价等进行多方考量。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方案,医保目录拟纳入的新药时间范围是近五年来。这也意味着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时间期限为上市后五年。如果错过这个时间窗口,则其将与国家医保目录失之交臂。
在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中,除了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医保目录调整还在评审程序方面,首次实行企业自主申报,在评审范围方面,纳入评审的药品进一步聚焦:2020年目录外药品的调整范围包括7类情形,如2015年1月1日到工作方案发布(2020年8月17日)期间新上市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药物、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等,而不再将所有已上市药品全部纳入评审。
此外,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等也是此次调整的重要变化亮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本次调整对所有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一律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有利于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上述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表示,经综合考虑被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目录内的“僵尸药”、国际上普遍退市的药品、可以被替代的价格高但谈判未成功的独家药品等将被调出目录,为临床价值高的好药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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