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1日讯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强调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灾情对如期全面脱贫的不利影响,用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支持克服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如期全面脱贫。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的倾斜支持。对受灾影响严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对受灾贫困户给予优先保障。要精准安排使用资金,受灾严重地区可结合实际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恢复和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要实行项目库动态调整,优先安排因灾致贫返贫急需实施的项目,尽量把灾害对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受灾贫困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不出问题。要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将受灾地区作为消费扶贫行动的重点支持对象,尽最大努力解决好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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