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护理工作发展纳入本单位医疗卫生工作整体发展规划,定期组织研究并解决护理工作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并且,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回归临床。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445万名护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护士约占50%~60%左右,是深化医改、改善服务、惠及群众的一支主力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护士和护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制度,通知提出了建立护士岗位培训制度、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护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五项举措。
其中,在建立护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面,通知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2.5-3:1。
同时,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
为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通知提出,要逐步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稳定临床护士队伍。
在开展护士评聘考核时,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要求,根据功能定位不同,结合护理工作特点,分层分类科学制定护士评聘考核标准,强化临床导向,注重护士的临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弱化科研、论文、英语等评聘考核指标。引导广大护士立足临床实际,努力钻研业务,深耕临床护理实践,提高临床业务能力。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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