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2日电(记者 尹思源)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近日制定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节地生态安葬给予奖励补贴。
办法明确,节地生态安葬是指在对逝者的安葬过程中,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包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海等形式。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发放对象为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承办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单位。
办法规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包括三项内容,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和承办服务补贴。奖补发放遵循公开、便民、及时的原则。具体奖补标准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承办服务补贴标准为2000元/具。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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